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1-31浏览次数:6009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国家留学基金

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有关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厅直属学校:

为做好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实施申报工作,现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8〕3025号)、《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225号)、《关于遴选2018/19年度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留金欧〔2018604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223号)转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各项目不同要求分别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同时请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deu.cn)进行网上报名。“211工程”建设高校负责直接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其他高校、设区市教育局请按规定日期将推荐公函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我厅出国留学管理中心,以便我厅统一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利红,电话:0591-87091443,邮箱:hxjy517@fjedu.gov.cn,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另有其它事宜,请与我厅对外合作处林正泳同志联系,电话:0591-87091413

 

附件: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项目情况一览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26

 

 


附件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申请时间

申请对象

各单位上报省教育厅

截止日期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018320-4月5

省内高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以及高校正式工作人员。

201845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2018320-4月5

高等职业院校以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允许已获得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攻读与实际相关或单位人才培养方向一致的专业);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专业方向的在校生。

201845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2018320-4月5

设有艺术类专业院校的师生。

201845

与匈牙利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

2018125-2月16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工程、信息技术、经济学及商业管理专业在校生、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医学、艺术专业在校生、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在校高三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本项目的本科生类别,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推荐

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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