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遴选婴幼儿照护服务专家的通知》通知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审核等程序,现对我校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21日至6月28日),公示名单如下:
卢州峰、宋非无
如对以上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0594-765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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