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教〔2021〕18号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为我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提供高效、便利、优质的服务,根据《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莆田市壶兰英才卡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我市实际,现就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就学政策照顾对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符合《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中的人才层次认定标准,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根据不同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二、 就学政策待遇
(一)入学政策待遇
1.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
(1)第一、二类人才,福建省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五类人才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人才子女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学;
(2)第三类人才(不含福建省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人才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管委会)范围内选择就学;
(3)第四类人才在人才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管委会)范围内,在人才为子女选择学校的剩余学位中参与摇号入学,不足的参与就近统筹安排;
(4)第五类人才在人才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管委会)范围内,在人才为子女选择的片区学校中优先就近统筹安排。
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将纳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制入学政策,实施分类加分。
2.高中教育阶段
高层次人才子女在莆田参加中考中招,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莆教〔2019〕51号)和当年度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转学政策待遇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市就学的,原则上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执行,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1.转入义务教育学校
申请转入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参照义务教育阶段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执行,在落实消除大班额规划的情况下,按照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解决。
2.转入普通高中学校
(1)第一、二类人才、福建省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五类人才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子女申请转入我市就读。凡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由市教育局统筹解决。
一是中考成绩达到拟申请转入学校当年度中招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的同等比例;
二是现就读高中与拟申请转入学校同等级别。
(2)第三类(不含福建省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第四类、第五类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市就读,须在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管委会)范围内选择学校。凡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由所在县区(管委会)教育局统筹解决。
一是中考成绩达到拟申请转入学校当年度中招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的同等比例;
二是现就读高中与拟申请转入学校同等级别。
三是拟申请转入学校有剩余学位。
(三)就学学费待遇
第一、二、三类人才选择民办学校的,本人自行承担同级公办学校的学费,其他部分由市财政负责。
三、就学申请流程
在莆田市入学、转学的,由监护人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7号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出示人才卡,并填写相关表格,由莆田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办理入学、转学手续。具体流程、所需材料详见附件1-2。
附件: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服务指南
2.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1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
申请服务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莆田市壶兰英才卡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莆教综〔2021〕18号)。
二、适用范围
1.本服务指南适用于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
2.禁止性要求:无
3.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三、申请条件
经审核确认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第一类至第五类人才适龄子女。
四、事项类型
便民服务
五、实施机构
1.收件窗口: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7号窗口
2.决定机构:莆田市、县区(管委会)教育局
六、办理时间
1.受理时间:每年5月20日—6月20日
2.统筹安排时间:每年7月1日—7月30日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7号窗口在6月25日前将《莆田市引进人才子女信息汇总》和《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收集后移交给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市教育局在8月3日前将统筹安排结果送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7号窗口,由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7号窗口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材料
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
2.申请在居住地入学(转学)的须提供人才本人房产证明和户口本。
八、联系方式
莆田市教育局窗口电话:0594-2684680
市直学校初中服务电话:0594-2692757
市直学校小学服务电话:0594-2684692
仙游县中招办:0594-8591000
荔城区学校服务电话:0594-2294239
城厢区学校服务电话:0594-2694621
涵江区学校服务电话:0594-6709228
秀屿区学校服务电话:0594-5851920
湄洲岛学校服务电话:0594-5093807
北岸管委会学校服务电话:0594-5952915
九、办公时间和地点
1.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下午14:30-17:30(非夏令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3号楼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7、28号窗口。
十、监督投诉渠道
中心管委会投诉电话:0594—12345
1.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申请人的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十一、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应签字确认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若电子证照库能调用的,可不提供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附件2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 | ||||||||
家长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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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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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 来莆田工作时间 | ××年×月 | |||||
人才类别 | 例:本人于 年 月被莆田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莆田市高层次人才》第*类人才中的第*点*******人才。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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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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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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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子女姓名 |
| 与家长关系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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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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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项 | 例(申请入学):本人女儿×××,××××年×月××日出生,拟申请××××年秋季到××××小学(学校)× 年级学习。 | |||||||
申请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全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 |||||||
所在单位意见 | 例:本单位证明申请人于××年×月起在本单位工作,目前担任××××(具体职位),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 |||||||
说明:1.本表一式二份。2.本申请事项须在当年度6月20日前向受理窗口申报。3.申请在居住地入学(转学)的须提供人才本人房产证和户口本。4.高中阶段申请转学需提供中考成绩证明(当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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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印发
下载:莆教〔2021〕18号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