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委宣职〔2020〕6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新闻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工委)宣传部、县区(管委会)职改办,市直各新闻单位:
经研究,拟开展2020年度全市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为做好此次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市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按照《福建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宣职〔2008〕1号)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分别由省正、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中级和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由市新闻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三、申报人员的任现职时间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奖项、业绩、论文等指取得现资格以来的。
四、报送的材料要求:
(一)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职改办开具的评审委托函1份。
(二)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委宣传部职改办填报的《申报新闻专业技术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须按申报级别分类汇总、盖章,并录入数据光盘上报。
(三)报送的材料项目及份数详见“材料清单”(附件4)。
1.《申报新闻专业技术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附件2)用A3纸打印。
2.《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一律用宋体4号字、每页25行、每行28个字、A4纸双面打印。提交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中级3000字、初级2000字)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注是否属实的意见后加盖公章,内容主要介绍本人任现职以来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学习成果,履行专业工作职责情况及取得的专业成就等。
3.代表作品:申报中级提交3篇,初级提交2篇,所采编的作品有获奖的,必须提交有关的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集体获奖作品(奖状、文件未署个人名字的)不得用于个人申报。
4.申报人员从提交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中指定一篇供检测、专家鉴定及答辩,并录入数据光盘上报。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重新申报的,须提供新发表的专业论文,并重新指定一篇未鉴定过的专业论文供检测和专家鉴定。所提交的论文需复印登载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等1份;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及本人所著第一章节等1份。
5.申报人员需按相关规定提供任现职期间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6.根据《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闽人社发〔2016〕3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7.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福建省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把好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关、资格初审关、推荐程序关,申报人员、用人单位均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4),如有违反将按照闽委办发〔2017〕52号文件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8.申报人员填写申报材料要求字迹清楚,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将原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查验,由查验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经审核无误”,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须将经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评审简明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将公示情况在《评审简明表》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五、其他事项
(一)初、中级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2月23-24日。逾期报送者,不予受理。新闻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待省职改办文件下发后再通知报送。
(二)凡申报评审新闻专业中、初级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具体答辩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答辩考核时,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三)评审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送至各县区委宣传部干部科(办公室)、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再交由各县区委宣传部干部科(办公室)、市直主管单位人事部门集中报送。联系地址:市政府机关3号楼210室,中共莆田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职改办),联系人:曾洁琼;联系电话:2383701。
(四)申报人员可登陆福建东南新闻网站www.fjsen.com,在便民工具“职称评审”栏下载有关表格。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申报新闻专业技术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3.申报新闻专业技术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4.申报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莆田市新闻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莆田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下载: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新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莆委宣职6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