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8-02浏览次数:8842

各单位:

学年度考核工作是对全院教职员工一学年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和取得业绩情况的综合评价,是关系到学院的发展和教职工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为了健全激励导向机制,全面、正确、客观、民主地评价每一位教职工的德、绩、勤、责、廉等方面的表现,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将每一位教职员工的绩效量化考核情况作为主要依据,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全面衡量,做好本学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本校在编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人员)

1.各专业学科教师(含外出读研、读博、进修的教师;专职辅导员)。

2.各实验室的实验系列人员。

3.管理人员及各类教学辅助人员。

4.各类工勤技能人员。

科级及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学院党委和上级党委考核。聘任在专技岗位上的科级及以上干部按专技岗任职要求考核,聘任在附设管理岗位上的科级及以上干部按管理岗位和专技岗位任职要求双岗考核。

二、考核办法

1.学院各有关单位,请在810日前填写电子版《学年教师工作考核表》一份,双面打印。交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审核、确认、签章后交人事处。电子稿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mzyrsc@163.com。管理、工勤人员填写《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登记表》(两份文档都可在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2.参加学年度考核的对象需由本人填写考核表一式一份,签名处必须由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3.参加考核人员按所聘岗位的履职情况如实填写。

4.教师工作量的计算、评分办法请参照《高校学年教师工作考核表填写方法》执行。《学年教师工作考核表》中的“本人对本年度工作安排的意见和建议”栏目必须用水笔或钢笔填写并本人亲自签名确认,否则不予接受。

5.外出读研、读博、进修的教师在“教学工作”栏目中主要注明读研、博或进修课程门数、名称、成绩等;在“思想政治考核”栏中要体现进修情况总结(由培养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凡按计划和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考核结果为合格。

6.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院(省级文明校园)学年度考核的优秀指标为20%。学院下属各单位的优秀等级指标分配参照《2018-2019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推荐指标分配》(附件2)执行。考核等次须在本单位内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7.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做好学年考核工作。根据各级、各类教职员工的职责标准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8.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系部要按时将《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教职工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学年度考核表》报送人事处审核,逾期将直接影响到各教职工职务晋升、工资调整、津贴发放、聘用、奖惩等事项。

三、考核程序及相关事宜

原则上科级及以上干部不参加本次考核优秀等级的推荐。根据学院党委规定副科级干部试用期内或者转正未满一年的干部允许参加此次考核优秀等次的推荐。学院的考核工作按下列程序执行。

1、各系部、机关党支部、教辅部门成立教工学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本单位党、政、工会、教研室主任(含实训中心主任)、教工代表(>本单位教工数的20%)组成。教职工代表由本单位全体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产生。同时各单位必须制定学年度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在领导小组中通过。并将经通过的考核方案和教工代表推选情况材料报送人事处审查、备案。各单位优秀等级人选必须在本学年绩效量化考核名次前30%中推荐。

2、各系部、部门在816日前各单位将考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在本单位公示七天。在823日前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将根据表格中填写的相关内容交各职能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教务处审核内容:教学工作(《福建省高等学校学年教师工作考核表》P1,下同)、实验室工作(P2)、教学工作量考核评分(P5);

人事处审核内容:出勤情况(P1)、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情况(P2)、党政及其他工作(P3)、进修(P4)、奖惩情况(P4);

科技处审核内容:科研工作(P2)、编写教材教学法研究情况(P2)、科研工作考核评分(P6P7);

学工处审核内容:教书育人情况(P2)。

3、人事处于831日后将经各职能部门审核后的学年度考核表(一式一份)发还各有关单位。被考核人根据审核情况,本人确认后再复印一份上交。

4、各单位在收到经学院职能部门审核后的学年度考核表后,召开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根据德、能(突出工作量、工作业绩)、勤、责、廉表现,民主评议、结合绩效量化考核结果产生。

5、人事处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在学院公示七天。报党委会审核通过。

四、如何填写高校教师工作考核表的几点指导意见

1.第三页中的:教研室对完成工作情况审核意见一栏由各相应教研室主任填写。

2.第四页中的:思想政治考核一栏由系书记填写。

3.第五、六、七页中的:得分栏由系主任填写(其中教学工作量考核。评分总分为30分;教学质量考核评分总分为40分;科研工作考核评分总分为20分;其他为10分);系部主任为本系部考核组长。

4.第八页中的:综合考核评语及等级由系部主任填写,最后一栏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

5.其余栏目由教师本人填写,人事处将对出勤情况栏进行核对。

6.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在转正定级前(见习期或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

 

附件:       1.各单位考核人员名单

2.2018-2019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推荐指标分配

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4.教职工获奖情况汇总表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2019年度考核相关表格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1日


版权: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办公电话:0594-7663963、765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