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湄职院人〔2015〕22号),学院将开展2017-2018年度优秀评选工作。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编在职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依据《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湄职院人〔2015〕22号)。
三、有关要求
1.推荐人员在2017—2018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选出。
2.经基层单位推荐产生的人选报送到学院后,学院可以根据要求否决,被否决的推荐推荐指标不再递补。
3.各单位于2018年8月 25 日前将推荐人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
2.2017-2018学年度各类评先评优指标分配表
3.2017-2018学年度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审批表
4.2017-2018学年度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5.2017-2018学年度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德育工作者审批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