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院人〔2018〕15号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27浏览次数:8998

各单位: 

根据《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湄职院人〔201522号),学院将开展2017-2018年度优秀评选工作。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在编在职教职员工(含人事代理)。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依据《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湄职院人〔201522号)。

三、有关要求

1.推荐人员在20172018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选出。

2.经基层单位推荐产生的人选报送到学院后,学院可以根据要求否决,被否决的推荐推荐指标不再递补。

3.各单位于20188 25 日前将推荐人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修订)

2.2017-2018学年度各类评先评优指标分配表

3.2017-2018学年度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审批表

4.2017-2018学年度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5.2017-2018学年度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德育工作者审批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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