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符合“壶兰计划”人才政策申报工作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本单位符合《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莆委人才〔2018〕3号)标准的人员做好《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的填写申报工作,并将《莆田市高层次人才评定申请表》及《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附件7所列清单的材料一并于6月15日前交到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中共莆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符合“壶兰计划”人才政策申报工作的通告(下载)
人事处
2018.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