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 厚 待 遇
紧缺急需人才补充工程
对“双一流”高校(重点是原“985”“211”高校和中科院大学,下同)硕士、博士毕业生,试用期满分别直接确认为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工作满2年且达到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要求的,硕士研究生直接确认为中级职称、博士研究生推荐申报高级职称。
安 家 补 助
对“双一流”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莆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购买首套房分别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36万元、60万元,加上生活补助4.8万元、6万元,合计补助40.8万元、66万元。
对非“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莆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加上生活补助4.8万元、6万元,合计补助14.8万元、36万元。购房时领取补贴后必须在莆田继续工作满5年,不足5年的退还安家补助。
实 习 实 训 补 助
对“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科研院所理工类的本科生、在读研究生来莆实习实训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在省里给予个人1800元到3000元补助的同时,市级再给予个人每月1000元补助,并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给予接收单位补助,补助最多不超过3个月。
名师名医带动工程
生 活 补 助
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双一流”高校优秀毕业生,以及近五年内毕业、在市外就业且从事教师工作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从事中小学幼儿教育的,实行专项考核招聘,在原有补助的基础上,每月再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补助就高从优不重复。
更 多 优 惠 补 助
教育部直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享受非“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补助政策。教育部直属师范类硕士、博士研究生(往届的,应是近5年未在莆田工作过的)同等享受“双一流”高校硕士、博士的引进补助政策;引进5年后,对具有正常履职能力、愿意继续留在我市累计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硕士、博士再分别给予10万元、40万元购房补助,加上生活补助4.8万元、6万元,合计补助50.8万元、106万元。
招 聘 岗 位
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