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公告》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公开招聘(人事代理)的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考生,于2016年8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前携带有关证件来校报到,逾期按放弃资格处理。
二、参加面试考生应携带的有关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已就业的考生需提供现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生报到地点:学院信息楼(26号楼)三层人事处。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