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和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28浏览次数:6733

莆教〔201656

 

关于开展2016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和教师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敬业奉献、锐意进取,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快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一系列优秀校长和教师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型和名额

(一)选拔类型及名额

    1.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                       20名

    2.莆田市优秀班主任                          100名

3.莆田市先进教师                            100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推荐范围

1.“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的推荐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现任校长(含副校长)。

2.“莆田市优秀班主任”的推荐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民办中小学)的现任班主任。

3.“莆田市先进教师”的推荐范围为除普通高中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教研机构中长期从事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师。

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和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处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再参加前三项类型的推荐。

二、推荐条件

(一)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2.具有创新精神,在组织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3.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组织领导和管理决策能力强,依法依规办学,在任期间所领导的学校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的先进集体(单位)荣誉称号。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担任相应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或中职高级讲师职务;截至2016年6月30日担任校长(含副校长)满5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

5.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6.近年所任职的学校较好地完成省一级达标校下达的定向生计划。

(二)莆田市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的教育事业,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班主任工作,工作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热爱学生。

    2.认真做好班级的组织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集体荣誉感,所带班级凝聚力强,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会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班级建设在本校内有特色。

    3.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能力,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家庭、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认真记载学生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注重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努力形成教育合力,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谐发展。

    4.2013年1月以来,所带班级无发生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无发生学生安全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本人没有参与有偿补课。

5.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5年(含5年)或累计8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尤其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优先推荐。近3年来已获得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表彰的不再推荐。

(三)莆田市先进教师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2.能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坚持在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各方面成绩突出,且累计教龄满10年(截至2016年6月30日),现仍在教师岗位上工作。

3.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出色履行岗位职责,教学效果好,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誉,曾受到过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级别的表彰(老、少、边、岛重点村教师具备校级及以上表彰即可推荐)。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5.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优秀等次。

三、推荐办法、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选拔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各县区(管委会)教育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拔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报市教育局审批。选拔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单位和县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姓名、单位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坚持选拔条件,确保推荐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要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被推荐人选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综治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教学第一线。重点向农村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倾斜,尤其要向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老、少、边、岛中小学从教的教师倾斜。各县区(管委会)在推荐莆田市先进教师和莆田市优秀班主任时,要积极推荐长期在条件艰苦从教的乡村中小学(不含县镇)教师,特别是老、少、边、岛重点村从教的教师,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四)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代表性。推荐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人员,努力做到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民办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均有代表。

(五)严肃选拔推荐工作纪律。选拔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对任意放宽条件、未履行相应推荐程序和在申报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选拔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申报材料

(一)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

1.《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审批表》一式2份。

2.先进个人先进事迹一式2份,先进事迹要求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3.具备推荐条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1份,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验证,并加盖公章。

4.汇总表一式2份。

(二)莆田市优秀班主任

1.《莆田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表》一式1份。

2.汇总表一式1份。

3.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加盖公章。

(三)莆田市先进教师

1.《莆田市先进教师审批表》一式2份。

2.先进个人先进事迹一式2份,先进事迹要求2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

3.具备选拔条件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式1份,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验证,并加盖公章。

4.汇总表一式2份。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要审核汇总先进个人材料,务必于2016年8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及开展工作报告(工作程序、结果、公示情况等)报送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先进个人的推荐审批表和汇总表从莆田教育网→机构概况→科室信息→师资建设→最新动态中下载(网址:http://www.ptjy.gov.cn)。

莆田市中小学优秀校长和莆田市先进教师推荐工作由人事与师资管理科负责,联系人:黄荣、薛朝伟,联系电话:2684682,电子邮箱:ptsjyjrsk@163.com。

莆田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工作由思政科负责,联系人:魏霖锋、郑耿英,联系电话:2684685,邮箱:szk2684685@163.com

附件:2016年莆田市优秀校长和教师选拔推荐名额分配表

 

                                    莆田市教育局 

                                 2016年725

 

          莆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726日印发

    

    

    

    

    2016年莆田市先进教师推荐对象申报表    /upload/32/201607/28/201607281604223535.doc

    2016年莆田市先进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upload/32/201607/28/20160728160507681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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