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院人〔2015〕8号
关于公布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湄职院委[2014]45号)文件精神,按照《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学院组织人员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优秀单位(8个)
党委工作部、人事处、团委、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机械工程系、工艺美术学院、工商管理系、
二、合格单位(16个)
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会、教务处、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财务科、保卫科、成人教育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自动化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基础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