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教师做好申报工作,并于12月5日前将申请人名单报送人事处,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14〕6号).doc
人事处
2014年11月21日
院内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1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教师做好申报工作,并于12月5日前将申请人名单报送人事处,经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合作〔2014〕6号).doc
人事处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