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院人[2013]21号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内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2~2013学年,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在院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一学年以来,广大教职员工围绕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这一目标,强化学院内涵建设,涌现出许多先进事例。为健全导向激励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学院决定在今年“教师节”举行评选表彰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评出的先进人物必须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在层层审核中,可以根据文件要求否决推荐对象(被否决的单位不予补报)。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确保评选出的各类先进具有典型示范作用,评选办法详见附件。
附件: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2~2013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办法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