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14浏览次数:8765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国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教师信息化管理水平,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闽教人[2013]58号)文件精神,请各有关部门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各部门、院系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如实填写“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这是每一位教职工的个人电子档案,全国一人一号,跟本人的电子信息有关,是作为以后职务晋升、工资晋级、退休的依据,希望本着为自己负责的态度,根据有关规定参照模板按实填写)。于2013年10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本人签名)和电子版上交人事处何鑫炜老师处,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

1、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高等学校)
2、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模板
3、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等学校)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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