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人〔2013〕56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提升高校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人[2011]110号)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人选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和名额分配
(一)本科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高端访问学者项目,计划选派40名,其中部属高校选派名额不超过20%。省重点建设高校每校限推荐5名,其它本科高校限推荐2名。
(二)高职院校优秀专业带头人海外素质提升项目,计划选派20名。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每校限推荐2名,其它高职院校每校限推荐1名。
二、访学研修期限
本科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高职院校优秀专业带头人海外访学研修期限均为1年,可在2年内分段完成。
三、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一)本科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研修人选应围绕高水平大学建设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与发展需要,从具有领军人才发展潜力、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遴选产生。
(二)高职院校优秀专业带头人研修人选从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培养专业中遴选产生。
重点支持省级以上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
四、人选条件
研修人选应符合《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选派条件。具体如下:
(一)本科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选派条件
1.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和职称要求);
2.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是我省本科高校优势学科或产业发展急需的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建树和影响。
优先选派国家级人才计划人选、省"百人计划"和省高校领军人才资助人选,以及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基地和人文社科基地负责人。
(二)高职院校优秀专业带头人选派条件
1.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服务企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
优先选派我省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或精品专业带头人和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和职称要求。
(三)研修人选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2.托福成绩80分以上;
3.雅思成绩6.0分以上;
4.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5.近10年曾在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年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6.曾参加教育部所属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结业证书2年内有效)。
五、访学研修国家和学校
(一)本科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到对口访学专业排名世界前100名的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访学研修。
(二)高职院校优秀专业带头人原则上应到对口访学专业职业教育有特色和优势的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研究开发中心或知名企业访学研修。
六、资助经费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的《福建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资助本科高校优秀学科带头人海外访学研修经费每人15万元、高职院校优秀专业带头人海外访学研修经费每人10万元。
七、申报材料及时间
推荐人选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和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所在高校出具的申报公函(含人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等)。
(二)《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10份);
(三)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式3份),一般应包括:
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职称证书和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3.主要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论著、知识产权权属证明、获得专利、产品等;
4.海外高校、研究机构或大型企业的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翻译(若有);
5.其他在申请书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或证明材料。
(四)《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申请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成册。附件材料请按要求提供,并编写目录和页码。附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申报高校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申报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论文论著只需在封面或首页盖章)。
请各高校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以上申报材料(含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从福建教育信息网(www.fjedu.gov.cn)下载。
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许四清 电话:0591-87091281
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林荔 电话:0591-83440494
传真:0591-83440494 电子邮箱:gszx@fjnu.edu.cn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75号 邮编:350007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
2.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