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文职改[2013]01号
各县区(管委会)职改办、文体广电出版局,湄洲岛社会事务局,北岸工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19号,[1996]74号、闽文职改[1993] 010号、闽文职改[2009]14号和闽文职改[201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定于2013年10月份开展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直接从事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专业工作,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上述有关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人员应报送材料
1、所在县区或市直有关局(委、办)职改办委托评审函一份。
2、申报人所在单位考核推荐意见一份。
3、《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二)中级、初级一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www.ptrc.com.cn下载中级一式3份,初级一式2份,需贴有照片,复印件无效。
5、近五年以来各个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论文代表作(任现职后发表的论文1—2篇)或专著,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其中作为“代表作”的一式三份(复印件)。
7、证书:(1)任现职以来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有效凭证《继续教育证书》;(2)有关学历、学位证书(须附上教育、人事部门确认的审批表原件);(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
以上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在上面签署:“经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
8、聘约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业务自传(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规范撰写)一式2份。
10、能反映本人在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证书、奖状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1、《申报文化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一)一式15份。
12、所在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证明一份。
13、户口所在地县、区计生局(办)出具的计生证明一份。
三、任职年限限定
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四、答辩考核
凡申报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具体答辩考核内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答辩考核时,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五、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1、论文须提供原件并附复印件,复印件要有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和杂志封底。若仅提供编辑部门采稿证明的不予认可。
2、评审材料须经县区或局(委、办)职改办审核,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
3、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正式上报之前,应将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文化主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并在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评审材料应按第二项的材料顺序归类整理,附上材料清单装入材料袋,并在材料袋正面贴上申报者姓名、所在单位、申报级别及专业、联系地址、电话。破格申报者应在材料袋右上角注明“破格”。
5、近年来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发现了不少假刊、非刊、套刊等,为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往正规的学术刊物投稿,在申报推荐前,应登陆中国新闻出版部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或 “中国扫黄打非网”( http://www.shdf.gov.cn/)等对专业人员提供的刊物真伪进行查询,发表在非法刊物上的文章不能作为论文送审;如抄袭剽窃网上的文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工作的领导,要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客观性,保护先进性,体现公平性;要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如因材料不齐全,影响资格评审的,由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对学历、资历、论著作、获奖证书、工作业绩及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并视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
六、评审收费
评审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七、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送材料时间期限为
2、请各县区文体广电出版局速将文件精神通知到下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文化单位。
3、评审材料直接报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4—2696660 联系人:郑明霞
莆田市职称改革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3年4月28 日
抄送:市公务员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3年4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