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档[2013]13号
关于报送档案专业初、中级
职务任职资格委托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3年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档案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档案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范围包括全市各单位直接从事档案工作,符合闽档职改[2006]3号《福建省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任职条件的人员,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档案人员除外。
二、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
档案专业初级职务评审材料,请于
三、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
(一)、县、区职改办或市直主管部门职改办(人事科)的评审委托函1份,函中应注明申报人员的单位、姓名,是否破格申报、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及委托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破格申报人员需附破格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人事部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初级一式2份,中级一式3份(贴1寸免冠照片);
(三)、《申报档案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由出具委托评审函的部门统一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中级一式25份、初级一式15份(一律用A4纸双面复印),并加盖公章(印章不得复印)。
(五)、需报送的各种证明材料: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3、聘任书;4、任现职以来的聘用合同;5、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上岗证书);6、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两个科目(模块)的合格证书;7、档案专业继续教育证书(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任现职或在现岗位工作以来,参加设区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累计120学时以上的相应证书,其中参加省级以上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1次以上;申报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任管理员期间,参加设区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累计80学时以上的相应证书);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近5年的;申报助理馆员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近3年的);以上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须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原件,并注明“属原件复印”后加盖单位印章,以示负责;
(六)、业务自传1份(1500字左右),重点说明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及业务成果。业务自传需经推荐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注明“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七)、个人著作、论文复印件1份(需复印著作或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及文章正文),其他成果材料均应附证明,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应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的文件规定,对申报对象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申报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申报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报送的材料要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需加盖公章的栏目必须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和委托评审单位要审查核实所有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单位要做好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认定工作。凡上报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退回该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
(三)、破格推荐者,需在《申报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写明“破格推荐”,并注明破格理由。
(四)、报送的材料评审后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退回各委托单位外,其他复印材料均不退回。
(五)、申报评审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同时需经上级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原件后,统一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属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报送材料按前述顺序装订成册,其中委托函、《申报档案专业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不装订,放在申报材料最前面。材料袋上写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职务及联系电话。
五、任职年限规定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
六、评审收费
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执行。评审收费:初级每人300元,中级每人450元。评审费应连同材料一并送交市档案局职改办。地址:城厢区建设西路839号,联系电话:2630219
七、表格下载
各种申报评审表格,可登录福建省档案馆网站下载。网址:htpp://www.fj-archives.org.cn
莆田市档案局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莆田市档案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