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0浏览次数:8628

各处室、系部:

 

现将《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3〕1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抓紧申报,于2013年5月10日前将经接收高校和导师签字、盖章的《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2)(含电子文档)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人事处肖劲阳,逾期不予受理。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3年4月10日

 

 

 

 

 

关于做好2013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闽教办人〔201316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人[2012]3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我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今年我厅计划资助150名国内访问学者,具体推荐名额不作分配,由各高校自行申报。

  二、组织申报。请各高校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骨干教师申报本项目。接收访问学者的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由申报人员登陆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www.train.whu.edu.cn"国内访问学者"栏目查询2013年教育部确定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目录》与《高等学校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目录》,也可自行联系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本科高校和导师。

  申报人员被接受高校(单位)确定录取后,选派高校应于520日前,将经接收高校和导师签字、盖章的《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2份,见《实施办法》)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报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含电子文档)。

  三、审核公布。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的情况进行审核,并于6月中旬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福建教育信息网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上公布。

  四、资助办法。入选本项目的访问学者,我厅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资助研修费用。入选教师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访学研修任务;若因故不能参加访学研修的,应由推荐高校向我厅来函说明情况,其资助经费留转下一年度使用。

  五、其他。请各高校按附件2的表格填报2012年国内访问学者实施情况,于51日前报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含电子文档),已结业的访学人员须附上《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计划表》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见《实施办法》)各一份。

  《实施办法》及有关表格可从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文件下载"栏目下载。

  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朱毅       电话:0591-87091493

  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林荔   电话:0591-83440494

  传真:0591-83440494      电子邮箱:gszx@fjnu.edu.cn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对湖路75     邮编:350007

 

  附件:1.福建省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2.福建省2012年高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实施情况一览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48

 

 

 

 

 

 

版权: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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