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院人[2012]26 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1-2012学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1-2012学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各学科的教师(含外出读研、博、进修的教师;专职辅导员)
2、各实验室的实验系列人员。
3、教育管理的人员及各类辅助系列专技人员。
4、各类工勤技能人员。
二、考核办法
1、本院教师由各系、部(院)在6月20日前到学院人事处领取《学年度考核表》,管理、工勤人员到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登记表》,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到中专学校办公室领取《学年度考核表》。
2、参加学年度考核的对象需由本人填写考核表一式两份,必须用水笔或钢笔填写。
3、《学年度考核表》分为中专和大专两种,原则上本年度考核表按考核人员所属编制单位填报,所任教班级不要填‘大、中专或高辅’等定语。
4、在学院任教的教师工作量的计算、评分办法请参照《高校学年教师工作考核表填写方法》执行。《学年度考核表》中的“教师工作量”栏目必须用水笔或钢笔填写,否则不予接受。
5、外出读研、博、进修的教师在“教学工作”栏目中主要注明读研、 博或进修课程门数、名称、成绩等;在“思想政治考核”栏中要体现进修情况总结(由培养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凡按计划和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考核结果为合格。
6、根据关于文件规定,我院(省级文明学校)学年度考核的优秀指标为20%。学院下属各单位的优秀等级指标分配参照《2010-2011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推荐指标分配》(附件2)执行。考核等次须在本单位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7、各有关部门单位、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实施学年考核工作。根据各级、各类教职员工的职责标准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8、考核工作须在9月15日前完成,并将《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教职工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4)和《学年度考核表》报送人事处审核,逾期将直接影响到各教职工职务晋升、工资调整、津贴发放、聘用、奖惩等事项。
9、《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教职工获奖情况汇总表》可在人事处网页中下载。
三、如何填写高校教师工作考核表的几点指导意见
1、第三页中的:教研室对完成工作情况审核意见一栏由各相应教研室主任填写。
2、第四页中的:思想政治考核一栏由系书记填写。
3、第五、六、七页中的:得分栏由系主任填写,(其中教学工作量考核。评分总分为30分;教学质量考核评分总分为40分;科研工作考核评分总分为 20分;其他为10分);系部主任为本系部考核组长。
4、第八页中的:综合考核评语及等级由系部主任填写,最后一栏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填写。
5、其余栏目由教师本人填写,人事处将对出勤情况栏进行核对。
6、调入我院工作时间未满半年的工作人员和在试用期或见习期内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正式聘用或延长试用期的依据;
附件:1.各单位考核人员名单
2.2011-2012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推荐指标分配
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学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网站下载)
4.教职工获奖情况汇总表(人事处网站下载)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年度考核 对象 方法 指导意见 通知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2年6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