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2012年度资助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计划的通知
各系、部,工艺美院:
现将《关于印发2012年度资助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计划的通知》(闽人函[2012]100号)转发给你们,今年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下达给我市2012年度资助访学进修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计划指标3名,其中赴香港或台湾地区访学进修名额2名。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做好青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进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92号)精神,访学进修对象条件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骨干中思想品德好,学风严谨;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年龄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对表现突出的年龄和学位可适当放宽。符合上述条件的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一线的创新人才、承担重点项目课题人才,以及我省产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要给予优先选送培养。请各有关单位按文件要求在5月23日前将推荐名单交至学院人事处。
人事处
201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