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校教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高等学校或设区市(局)职改办委托评审函1份,委托函中应注明评审人数、名单及是否破格对象等。(由学院人事处统一办理)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或《评审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A3纸印制)一式2份。教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及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简明表(预审表)分别填写。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各一式2份(用钢笔填写,单独装袋)。(此表到人事处领取)。
4、《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一式45份、《福建省高校社会科学(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高级)一式40份。《‥‥‥简明表》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只须1个钉子),单独装袋。
5、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考核表。(此表到学院人事处领取)
6、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公布的学历证明。
7、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聘任书原件交到学院人事处办理续聘)
8、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免试审批表或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有关证明。
9.教育管理人员教育管理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
10、任现职期间年度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进修、培训证书(含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进修证书和成绩单;高等教育理论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到学院人事处领取)
11、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及相关检索证明,并经学校审核盖章。
12、经校(院)教务部门审核的教学工作量登记表。
13、体现教育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管理业绩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14、教育管理人员从事高校教育管理工作以来的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以及研究成果情况总结(约3000字左右),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科学化管理的方案或意见(约3000字左右)。
15、高等学校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